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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妥善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审核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为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无证驾驶小轿车在翔安区某路口撞到行人王某某后驾车逃逸,经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所受损伤系重伤一级,急需救治。王某某系家庭唯一劳动力,截至申请救助时仍病情严重,且家有年老母亲需要赡养,事故发生后家庭没有收入来源,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经案件讨论研究会议决定,予以司法救助7万元。 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向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予以王某某5万元司法救助,并同步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申请更多的司法救助金,缓解其家庭困境。 (谢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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