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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农历春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销售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个人或商户为了牟取利益,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近日,厦门市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1月16日10时许,新圩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开展走访排查时发现,商铺店主叶某、黄某等4人均在店内疑似存有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对4家商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余箱,并将4名违法行为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叶某等人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于鲁川 胡涛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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