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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3日讯 诏安男子江某为牟取私利,在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件的情形下,从外省非法购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家中,并偷偷卖给邻居。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江某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便想通过售卖“黑气”来赚取钱财。2022年8月,江某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驾驶货车前往广东省饶平县某燃气有限公司购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并存放在家中用于销售。江某通过批发售卖给村民,从中赚取差价,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5万余元。 2023年5月18日,江某俊驾驶装载液化石油气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县道被诏安警方查获,警方当场扣留货车上的15kg装液化石油气50瓶、5kg装液化石油气2瓶。 (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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