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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被结婚” 检察履职解困局 ————解析检察办案中如何强化婚姻登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 【案情回顾】 1999年,贵州女子赵某冒用孟某的身份信息与男子庄某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9月,孟某与未婚夫欲在北京结婚登记时,被当地民政部门告知无法办理,理由是其已在福建某地领过结婚证。孟某连忙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自己系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后民政部门将相关线索抄送检察机关。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赵某确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遂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 【案例解析】 婚姻登记设置的目的是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泉港区检察院聚焦婚姻登记领域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充分利用调取原始档案、技术鉴定、走访询问等调查核实手段,厘清争议焦点,还原案件事实。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综合运用询问案件当事人,走访当事人所在村组,调取相关部门案涉婚姻登记档案,查明赵某系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民政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对错误婚姻登记依法审核并予以撤销。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连颖煜 张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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