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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依法判处“失驾”后交通肇事的林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据悉,2021年,林某因多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2年7月,林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越野客车行驶至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路口路段时,因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与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大队认定,林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物证鉴定室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林某拨打120电话将刘某送至医院抢救,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处警。2023年11月,林某与刘某经法院民事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部分赔偿款、取得谅解。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一人重伤及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林某具有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结合其所在社区同意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范雪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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