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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绿前行 “枫景”独好 ————漳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情理法”综合施策化解涉林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2日讯 “漳浦‘警察林’的揭牌启用,是漳浦公安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与林业部门协作、提升森林警察特色文化软实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日前,漳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芳在该局举行的“森林警察林”揭牌仪式上掷地有声地说道。 这是漳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扎实做好“生态警务”工作、逐绿前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伴随着林业资源价值的提升,矛盾纠纷随之增多。该大队聚焦新形势下林区矛盾纠纷新特点,坚持“情理法”综合施策工作法,着力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以情感人 化解群众矛盾 “我不小心引发山火,没想到公安机关能考虑到我家庭困难,努力帮忙调解,实在太感谢你们了!”2023年12月,漳浦县佛昙镇村民杨某动情地对民警说道。 2023年夏天,杨某到一山地烧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5位村民的林木被烧。在民事赔偿调解部分中,杨某因怕受害者索要大额赔偿,不肯主动找受害者协商,所以一直调解无果。若杨某不能取得受害人谅解,将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考虑到杨某年近七旬且患有疾病仍在做苦工养家糊口,家庭实属困难。“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既能为受害者挽回损失,又兼顾杨某的实际困难,从而化解矛盾”成为经办民警的一件“心头事”。 于是,经办民警一边对杨某开展普法教育,另一边联合镇村干部挨家上门做受害者思想工作。最后在民警的力促下,杨某对受害者逐一诚挚赔礼道歉,受害者也大度地放弃对杨某索求赔偿,并谅解其失火行为。 森林警察大队以情感人,在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前提下,既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理服人 解开群众心结 涉林矛盾纠纷有着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该大队立足特点以理服人,依法依规将工作落到实处。 湖西畲族乡顶坛村村民蓝先生与内弟詹某在山上各开荒一块土地,两块开荒地相邻,没有明显分界线。蓝先生在其开荒地种荔枝树,后来没有经营管理,詹某在蓝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开荒地转让给他人。现在,由于两块地分界线不明显,双方对面积等存在争议,多次调解未果。2023年1月,为尽快化解矛盾,森林警察大队邀请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测量,明确用地面积,终于打开蓝先生心结,兄弟争议成功调解。 联动林业部门,用专业的技术、理性的分析为群众解开心结,便是森林警察大队又一解纷妙招。 以法为据 引导群众懂法 “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始终离不开‘法’,以法为据、以法为绳,才是解纷根本。这就要求执法者要具备系统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谈及如何高效化解涉林矛盾,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蔡耀辉说道。一直以来,该大队把常态化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步,并积极与检察院咨询研讨,为每一起案件提出合情合法的解决方案。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弊之源。执法者不仅要懂法,还要让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才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为此,该大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做到普法内容为群众所需、普法效果为群众所赞。 “大叔,下地农耕劳作,可不能携带火种进山,清明扫墓时更要注意文明祭祀,不得烧纸焚香,以免引发山火…………”4月3日,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民警到赤土乡白鹭森林公园开展防火宣传。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安全常识,积极引导辖区群众进山文明祭祀,防止山火发生。 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为据,漳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让“情理法”同频共振,解开矛盾纠纷“千千结”,近3年共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0多起,调解率高达100%。 (洪凌霄 林巧玲 陈木河 徐雅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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