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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和解,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2012年,杨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黄某当日便将借款转账给杨某。借款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讨,杨某仅偿还5000元后便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黄某遂起诉至将乐法院。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杨某依旧未按约履行,黄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得知双方是小学同学,杨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并非本意,只是投资失败,近期难以偿还,并表示愿意分期履行。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 (姜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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