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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5:35:26

顾客大意落下项链 店员误当废品丢弃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0日讯 女子在首饰店购买新项链后,随手将旧项链落在柜台上,等反应过来时,项链已被店员当废品丢弃。寻找无果,女子向店家索赔,双方就责任问题产生分歧。日前,经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驻所的和顺安调解服务中心现场协调,双方已达成协议,均承担一定责任。

3月下旬,黄女士在逛一家首饰店时,看中一款项链,便让店员取出试戴。其间,工作人员取下黄女士的旧项链,并将其交给黄女士。可黄女士正忙着欣赏新项链的佩戴效果,顺手将旧项链放在柜台上。之后,黄女士买单离开。

等黄女士想起遗忘的旧项链再返回店内时,却被告知旧项链已被员工当作废品丢掉了,且垃圾桶已被清空。黄女士要求店家负全责,赔偿损失。对此,该店店长表示,当时已将项链还给黄女士,是她自己随意放置且人已离店,员工误以为对方不要了,这才扔掉。黄女士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双方争执不下,黄女士遂报警。接警后,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帮助当事人厘清其中的权利、义务。随后,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民警将此民事纠纷移交至驻所的和顺安调解服务中心处理。

“消费者确实有保管自身财物的义务。当然,经营者也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在民警和调解员的耐心分析与劝解下,双方冷静下来,均承认应负一定责任。随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旧项链丢失一事,店家愿意承担损失费用的40%,其余损失由黄女士承担。双方均表示满意,保证不再为此事发生争执。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蔡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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