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执行,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抵押车辆扣押至法院,有效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据悉,2020年3月,建宁县某金融贷款公司与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额度32万元。同时,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以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名下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尚欠某金融贷款公司本息31万余元。经催讨未果,某金融贷款公司将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起诉至建宁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4月19日,申请执行人称其已掌握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汽车的确切线索,执行法官在该线索的指引下成功找到该车。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名下车辆已被法院扣押,但被执行人执意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扣押车辆。 最终,该车辆被扣押至法院,后续将依法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推动财产处置进程,捍卫申请人胜诉权益。 (邱远镇 熊风)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