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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紫檀还是黄檀?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严谨核查不让任何一个案件带“病”起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案件涉及的红木要求鉴定机构重新复核鉴定意见,为依法公正惩治走私犯罪奠定良好基础。 2022年,张某某、郑某某因走私大批珍贵红木被收押并移送莆田市检察院审查。2022年11月,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张某某、郑某某供述走私木材为“檀香紫檀”(小叶紫檀),但鉴定机构却鉴定为交趾黄檀,涉案价值相差3倍。 检察官从常理角度推断,当事人不可能故意抬高木材价值。但怀疑不代表结论,为确定这批走私木材准确价值,办案检察官带着对鉴定结论的质疑,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仙游是全国最大的红木集散中心,全国60%以上的高端红木家具都产自这里,仙游有不少熟悉红木品类的技艺工匠。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仙游县多家红木企业,多次向红木协会的专家、工厂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虚心求教,认真分辨小叶紫檀与交趾黄檀在材质、纹理、色泽等方面的区别。同时,邀请2名红木协会专家一同前往鉴定机构,对留存样品查看辨认,2位专家根据多年经验均认定该批木材确为小叶紫檀。 经过一系列严谨核查,办案检察官果断要求鉴定机构重新复核鉴定意见。经重新复核,鉴定机构最终将木材的鉴定结果更正为小叶紫檀。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检察官更换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得到一致意见。案中475根木材均为豆科紫檀属檀香紫檀(小叶紫檀),涉案价值从最初的145万元更正为580万余元。张某某、郑某某对新鉴定结果均无意见,并认罪服法。 今年2月,法院判决采信新的鉴定意见,认定涉案木材为檀香紫檀。 (陈静 陈琦 张建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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