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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7日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蕉城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志愿者协会调解员、蕉城法院特邀调解员近50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蕉城法院法官为调解员深入浅出地介绍人民调解、行为规范、权利和义务、纠纷受理范围、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法律效力等问题,并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思路和调解要点,详解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赔偿项目、赔偿顺序,就实务中可能存在的肇事车辆属于挂靠车辆、保险公司主张免责事由、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等情况,梳理调解方向。同时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本金认定问题、借款全部清偿和部分清偿的审查要点进行分析,并就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分手费”是否为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会后,参训调解员表示法官分享的调解技巧非常实用,今后将继续主动学习,不断探索调解方法,从案例中发现方法,从实践中研究方法,从经验中汲取方法,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为群众提供“对症下药式”解纷服务。 (吕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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