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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刘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明溪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306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归还欠款,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限高等强制措施,杨某因此出行不便,主动找刘某成和解,并当场给付11000元,同时承诺剩余款项于2022年7月起每月偿还1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案件终结执行后,杨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在法院及申请人屡次催促下仍不履行,甚至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刘某了解到杨某经常在某平台出现后,也在该平台注册账户,以女网友的名义约杨某见面。杨某信以为真,欣然赴约,结果被法院执行干警带回法院拘留。因杨某仍拒绝还款,法院遂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最终还款80000元。 明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均已成立。被告人杨某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张芊芊 邓德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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