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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某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漳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 2023年7月,膝下无子的曾某某联系上阮某(外籍人,另案处理),商量以16万元价格买下一名即将出生的男婴。恰好阮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联系到外籍孕妇王某(化名,真实身份不详),与其议定以13.5万元价格买下王某即将出世的婴儿。2023年7月,阮某组织王某到龙岩市某医院生产,并诞下一名男婴。曾某某确认男婴健康后将16万元转给阮某等人,并冒充是男婴的父亲办好出生医学证明,将男婴带回漳平老家抚养。 鉴于曾某某以抚养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儿童,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且自愿认罪认罚,漳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陈露薇 凌丽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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