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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0:41:18

“庭所联动”化解纠纷 当事人赠送一牌匾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8日讯 “谢谢你们,我已如期收到了赔偿款......”日前,上杭县旧县镇村民张某特地来到上杭法院才溪法庭送上一块印有“诉源治理解民忧 情法并济化纠纷”的牌匾,表达感谢之意。

原来,两年前,上杭旧县镇某村因开展“两治一拆”工作需要,村委会雇请王某组织人员对村里的一面残缺土墙进行拆除,张某之妻陈某受雇开展推倒整修作业。过程中,陈某被残墙压伤,后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出院后,陈某找王某赔偿,王某认为工程作业是村委会安排的,赔偿得找村里;村委会则认为工程作业为王某承包,陈某是王某雇请的人员,应当找王某赔付。就赔偿款项问题,陈某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前往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面对陈某的诉求,如何厘清三方法律关系,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随后,当地司法所将纠纷情况告知才溪法庭,法庭随即启动“庭所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利用村居法官工作室平台共同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在庭所联动案情分析会上,村居法官与司法所干部根据纠纷事实围绕以上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拟定化解方案,开展线索调查工作。

“让矛盾不出村居,让纠纷止于诉前”是才溪法庭落实“一村居一法官”制度的工作目标,也是“庭所联动”解纷的共同追求。在走访掌握足够情况线索后,法庭与司法所组织陈某、王某、村委会代表三方开展调解工作。

法庭及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地向三方释法说明各方在法律上的关系归属、责任划分及诉讼风险,阐明诉讼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本着“同村和合”的客家文化理念,规劝三方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最终,三方就纠纷赔偿数额及分期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三方握手言和。经后续回访,陈某已如期收到分期赔付款项,这起纠纷落下圆满帷幕。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志鸿 陈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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