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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10:53:47

离婚后不抚养女儿 法官释法让爱回归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以情释法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郑某与刘某相恋后结婚,并育有女儿小刘。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小刘由母亲郑某抚养,父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刘年满18周岁为止。判决生效后,郑某却未履行抚养义务,将小刘留在刘某家中后不管不顾,之后失联。因刘某的父母生病卧床,刘某时常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小刘,无奈之下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刘某的家庭实际困难和对小刘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法官立即与该案审判法官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在多次联系郑某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执行法官实地走访郑某,并坚持法理与情理融合,从孩子的角度让郑某放下芥蒂,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将造成严重后果后,同意将女儿接回抚养,承诺日后将关心、关爱、陪护孩子,并保障刘某的探望权。最终,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林廷楷 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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