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近日,永泰县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据悉,近年来,永泰县检察院把创建“节约型机关”融入日常管理中,制定《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办公设备及耗材购置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该院还强化办公经费管理,倡导树立“过紧日子”理念,结合电子检务建设,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纸质文件双面打印、复印,减少办公用纸数量,培养“人走关灯、人走断电”的习惯,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全面提高水电纸等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办公经费支出。 此外,该院还坚持以宣传教育为驱动,组织干警积极关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华网直播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等相关活动;充分利用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片;向全体干警发放建设“节约型机关”倡议书,全面营造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 (李聪珊)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