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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近日,龙岩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在“法复青绿”龙岩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举行“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交流研讨会。 龙岩中院副院长张丽丹、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任超,分别代表院校双方,共同签订《生态司法审研协作专项协议》,并为“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基地”揭牌。 一直以来,龙岩法院都走在生态司法创新实践前沿,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判“补植复绿”,敲响了全国生态修复第一槌;2022年,探索“生态修复+碳汇损失赔偿”,审理了全国首例被告人自愿以支付碳汇赔偿金形式弥补森林碳汇损失案件。 此次“生态司法研究实践基地”的揭牌,也将借势借力借智高校资源,完善龙岩生态司法“审学研”平台,进一步推动生态司法专项协作。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成龙 卢维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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