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6-28 15:00:44

少年交友不慎涉罪 检察督促父母履职

作者: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

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往往与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方式密切相关。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也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引导其正向价值观,让其更好融入社会。闽侯检察机关在办理16岁少年程某盗窃案中积极应用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帮助发现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监护人正确管教子女,发挥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16岁少年程某伙同他人以帮助望风的形式多次盗窃电动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程某共盗窃3次,金额共计人民币5486元。案件移交闽侯检察院后,闽侯县检察院多次督促其父母履行监护职责。

闽侯县检察院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过程中,发现程某父母法律意识淡薄,特别其父亲在其小时候经常以“吼叫式”粗暴教育程某,随着程某妹妹出生,对程某更是疏于教育。因管束不够,未及时发现程某对人性认识不足从而结交不良朋友而触碰法律底线。闽侯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对程某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无能”“无力”家长及时“补课”,同时通过入户家访、家庭教育、网络课程学习等服务,引导帮助程某父母一起提高法律意识、提升自身沟通能力,以促其更有效承担和履行监护职责。

为将家庭教育执行到位,闽侯县检察院依托与妇联、关工委、团委共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程某及其家庭进行了历时6个月的帮教、指导。在对程某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意识培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的同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了系统的帮助指导。为唤醒程某父母责任意识,特别是程某父亲对孩子关爱不够、监护不力方面问题,检察机关向程某父亲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其认识到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

最终,闽侯县检察院依法对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半年。

(林荣华 陈强)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