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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 陈某与吴某系多年的朋友,2021年,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3万元,借款之后,经吴某多次催要,陈某仅偿还了1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均认可债务,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陈某说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陈某终于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最终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分两次将剩余欠款偿还给吴某。 (吴瑞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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