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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15:41:02

私自雇劳力伐树 滥伐林木被判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春因犯滥伐林木罪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因该案涉及国家林木资源保护,为充分核实滥伐林木的面积以及对国有资源的破坏程度,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人员通过前往滥伐林木的现场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经审查,张某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劳力采伐其自购的山场林木。经相关林业评估咨询中心鉴定,被砍伐的松树、阔叶树等林木共计95株,计立木蓄积40.2425立方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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