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申请执行人摇身一变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拍卖共有房屋后仍拒绝腾房。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腾空一处房屋,将房产交至买受人手中。 被执行人曾某原是另案被执行人叶某的申请执行人,与曾某同时申请对叶某强制执行的还有叶某的债权人陈某、林某。强制执行叶某一案中,法院对叶某名下一处房屋进行拍卖,后因无人竞买流拍。曾某、陈某、林某3人按各自债权额以物抵债,此后,该房屋一直由曾某占有使用。 2022年4月,陈某、林某起诉至建阳法院,请求对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曾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配合陈某、林某拍卖、变卖案涉房屋,所得价款由陈某分得 82.38%,林某分得 7.05%,曾某分得 10.57%。案件生效后,曾某拒不配合,陈某、林某向建阳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后,建阳法院随即启动房屋查封、拍卖变现程序,在标的房屋处张贴迁出公告,曾某仍未迁出。2023年8月,房屋以120余万元拍卖成交。按生效法律文书,曾某可分得其中的 10.57%,但其拒绝领款,并在沟通中表示拒绝搬离。2023年10月,建阳法院向曾某发出《责令腾空通知书》,但曾某仍置之不理。其间,执行干警与曾某多次接触,发现其极为固执,无法进行有效沟通。 在多方释法明理无效的前提下,建阳法院拟采取强制腾空措施,执行人员就强制腾空制定方案,成立强制执行组、警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执行现场顺利进行。 7月3日,执行团队到达现场,向被执行人出具相关手续,有序开展强制腾空,强制腾空行动历时7小时。 (曾立强)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