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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0:53:47

家庭琐事生祸 故意伤人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近日,由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漳平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冰犯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经查,2023年9月,回到家中的邓某冰听到妻子卢某正与邻居抱怨家庭琐事,恼羞成怒的邓某冰与妻子发生争吵并殴打妻子,致使其妻卢某多处外伤,部分肋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3年11月,邓某冰经漳平市公安局传唤到案,并于2024年1月取保候审。

岂料今年3月,邓某冰在朋友家中饮酒后,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途经漳平市某路口撞上护栏昏迷倒地。经鉴定,邓某冰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7.85mg/100ml。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邓某冰因家庭琐事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邓某冰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结合邓某冰坦白、认罪、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漳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叶舒超 凌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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