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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11:02:09

超车失败不满 “路怒”恶意别车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2日讯 因为一点不满,就开“斗气车”“路怒车”,不仅危害自己,更直接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日前,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就将一名恶意别车、追逐竞驶并造成交通事故的“路怒症”驾驶人李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月24日,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水东路路段有两辆小车发生碰撞,需要交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双方均超过城市道路规定时速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民警依法对当事人李某、林某做出记6分,处1500元罚款。同时,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警情并非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存在追逐竞驶、恶意别车的行为。

原来,当日13时许,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林英诚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在沙县洋坊红绿灯十字路口左转弯时,双方分别同向行驶在沙县水东路相邻的车道内。李某超车失败后,双方便驾驶车辆沿沙县水东路超速行驶。其间,李某采用左右连续变道方式阻挡林某车辆,后将林某驾驶的车辆往隔离带别停,并造成车辆受损。经鉴定,双方驾驶的车辆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约为人民币4万元。

李某到案后供述,其在驾驶过程中超车失败后,认为对方是“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心中一时怒火中烧,便采取恶意别车等方式,逼停对方车辆,直至发生事故。

(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李光祯 陈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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