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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连日来,清流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建议助力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 该院对全县各乡镇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中,检察干警对项目中的道路、灌溉沟渠、拦河坝等建设项目的后期运行情况进行了查看,发现小型引水工程设施未设置启闭阀、排灌沟渠未畅通、农田周围存在大量不可降解、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遭人为破坏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不到位的情形,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破损及时修缮并积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长效运行机制,确保项目为民所用,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完成了整改,清理各类不可降解垃圾4吨,畅通淤堵排灌渠20余公里,重新浇捣灌溉渠17米,人为破坏点修复26处,新增启闭设施50余个,相关行政部门下发建设项目管护资金89.1万元,并探索推行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制度。 (黄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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