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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日前,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组织开展通勤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一部未取得营运资质的大客车。 7月27日清早,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内翔安大道、民安大道和国道324线等通勤客运车辆集中路段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上午8时33分,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大型客车运载乘客途经翔安大道辅路。 通过执法信息系统查询,该车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遂上前进行检查。经调查,该车共运载 35 名乘客,从集美区同集南路附近前往翔安区巷北路兴立工业园区,用工企业与该车所属客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一天运送两趟员工,每日协议运费450元。该车所属客运公司虽已取得客运经营许可,但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随后,执法人员妥善护送车上乘客抵达目的地后,依法对该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通知该客运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限期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悉,下一步,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为城市道路交通保驾护航。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张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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