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在服刑,岂可领取养老金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开展涉刑人员养老金调查专项活动 “你们都听说了吗?老杜坐牢了还有工资拿。” “还能有这么好的事啊!” “对啊,他家里人每个月都还领着他的退休金呢!” 近期,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大横镇开展“法治进乡镇”活动,在普法间隙听到当地村民议论同村人杜某生(即老杜)在服刑期间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一事,立马提高警惕性。 经了解得知,2013年,杜某生伙同他人在被政府收储的土地上挖了一口假鱼塘,以施工队破坏了自家鱼塘为由,多次阻扰施工队施工,并向该房地产公司索赔。2017年,杜某生伙同他人聚集在某环保建材公司门口路段阻拦运土车辆通行,造成弃土无法运入该公司,该环保建材公司只得被迫有偿接受杜某生等人提供的弃土。2019年4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杜某生有期徒刑4年。 检察官到人社部门调阅杜某生的养老金发放记录,发现其服刑期间养老金仍照常发放。根据现行国务院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政策文件,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含缓刑)及以上刑罚的,应停发或暂停调整基本养老金。 这种情况究竟是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为此,延平区检察院开展涉刑人员养老金调查专项活动。检察官通过查阅刑事卷宗、对比服刑人员信息数据、函询社保机构,对辖区2016年以来退休服刑人员进行排查,发现有10多名涉嫌违规调整或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经调查,被判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停发、暂停调整等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由于各职能部门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服刑人员信息无法完整追溯或查询。 延平区检察院随即向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单位,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核查协作机制,对各单位提供的死亡、判刑等人员信息与待遇享受人员信息库数据进行比对,以堵塞制度漏洞;对已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依法及时追缴,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此后,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涉及养老金停发工作的多个职能部门会商研究并出台《延平区多部门防范冒领社保基金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机制出台后,对于案涉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相关服刑人员已主动退缴或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立案追缴20多万元。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朱佳丽)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