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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法寻“枫” “湖”光锦绣 ————连江县法院东湖法庭打造“一地一品”诉非联动网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从“一张白纸”到“一份蓝图”,从初具雏形到产业集聚,再到建起“一座新城”,贵安新天地、福州现代物流城等现代化新城应运而生、灿然崛起,在连江县东湖片区闪耀着绚丽前景。 近年来,连江县法院东湖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发展优势,打造“一地一品”诉非联动网络,探索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多元解纷机制,绘就了锦绣多彩的美丽“枫”景,2023年诉前纠纷化解数量达260件,占同期法庭案件受理数的36.2%。 群众的情绪调节中心 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位于连江县潘渡镇内,近年来,来此购房置业、休闲旅游人数迅猛增加,辖区常住人口从原来的1.8万急剧增加到近10万人,年接待游客230万人次以上。其中,仅贵安新天地社区业主就来自全国26个省区市。 人员流动量大,来源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类矛盾纠纷频发,且呈现出多元型、复合型、涉众型、跨行业等特点。连江县贵安诉非联动中心在此背景下成立了。 作为全省首个乡镇诉非联动中心,可以实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调解、庭审“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专职调解员常驻+法官协助指导”的“黄金搭档”调解模式,并联合司法局、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动调解,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实现纠纷化解提速、便民。 近日,中心收到一起装修工人意外坠亡案件,因案件过于复杂,中心常驻调解员迅速联系法官介入指导。 原来,尹某夫妻买了一套别墅用于退休养老,并在一家家具厂定制了家具。家具厂老板吴某指派曹某第二天运送家具。但因曹某另有安排,曹某夫妻决定当天晚上将家具送往别墅。但别墅大门紧闭,曹某妻子在翻墙过程中失足坠落死亡。 因曹某、吴某、尹某夫妻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不断升级激化。为及时妥善化解该起纠纷,连江法院贵安诉非联动中心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邀请派出所民警、调解员展开联动调解。 “大家先喝杯茶,不要激动,听我说几句。”调解席上,法官先耐心安抚各位的情绪,随后向曹某解释了承揽与雇佣之间的区别,理顺了曹某与家具厂之间的关系。 在经过两天的充分释法析理,说明责任,舒缓情绪工作后,三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尹某夫妻同意赔偿50万元,吴某另行补偿5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本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物业服务纠纷、邻里噪音纠纷、旅游合同纠纷…………层出不穷的新类型、新案件,不断考验着法官、调解员,也迅速提升了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贵安诉非联动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纠纷270余件,占同期东湖法庭案件受理数12%,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次解决,切实让正义提速,让群众减负。中心成功的调解经验得以迅速复制推广,多元调解之花在连江绽放,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垂直贯通,山海双维水平推进”的诉非联动新格局。 大山里的法治“枫”景 小沧畲族乡位于连江县西北部,是连江、罗源、晋安三县区交界的边远山区,是全省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乡,共有畲族人口两千多人,占乡总人口的2/3。 “小沧坐拥绿水青山,但去往小沧的路弯多路窄,交通并不方便。为了更好地便利群众的司法需求,今年3月,我们在这里设立‘石榴籽解纷中心’。”东湖法庭庭长曾沁微笑地说道。 几天前,石榴籽解纷中心就通过调解平台远程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老刘夫妻原本都在小沧幸福地生活,后为了提高家庭收入,老刘得妻子老郑外出务工。多年来,双方因聚少离多,感情出现裂痕,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人在外地的老郑将离婚材料邮寄到了法院。 法院在收到老郑的起诉材料后,留意到双方是小沧畲族乡的村民,将纠纷委派给“石榴籽”解纷工作中心,由中心特邀调解员雷祖华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员借助相邻之情,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分别与双方电话联系开展耐心调解,由于双方离婚意愿都很强烈。经充分沟通协调,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见,调解员老雷运用在线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平台一端是调解员和当事人老刘,一端是法官,另一端是当事人老郑。虽然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却通过一根线将大家串联在一起。经过法官的专业指导,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离婚调解意向,双方自愿离婚,老郑当场补偿老刘1万元。 从群众走进法院,到法官走入群众;从坐堂审案,到去群众身边解纷,东湖法庭正不断探索解纷新路径,让群众矛盾减少,纠纷化解,内心获得感提升。 道交中心的“坐诊专家” 港口后方铁路、丹贵公路、新104国道三大路网…………福州现代物流城四通八达的交通优势,让其犹如一只雄鹰盘踞在连江县上方。便利的交通、优异的地理位置吸引了正祥、民天、永辉三大专业市场的落地,更吸引了众多龙头企业的入驻,也伴随着道路交通、劳动用工等纠纷的产生。 “杨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这面锦旗代表我们的心意,希望你能收下。”几天前,在东湖法庭内,一名当事人郑重地将手中的锦旗交到了法官的手上,这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连江法院道交团队的认可。 张某系施工队工人。某日,胡某驾驶车辆在隧道内沿左侧道路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碰撞前方正在搬运应急通道门的张某,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交警勘察,施工队和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无责任。 连江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联动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积极联系施工方、张某家属和肇事车主,了解到肇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保险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为帮助张某家属尽快获得赔偿,同时让施工方恢复正常生产,中心调解员和杨法官从法理角度帮助当事人厘清事件脉络,阐明双方过错,一一陈清利弊,列出合理赔偿金额;接着辅以人情,一点点磨合双方存在的差异。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3月19日,张某家属和施工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法官现场指导双方办理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手续,该起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为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连江法院在东湖法庭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审理团队,集中归口办理全院道交案件,致力打造一支专业水平高、审理速度快、让群众满意、让人民放心的高质量队伍。同时积极引入专业调解,在交警大队成立连江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联动调解中心,构建联动调解工作机制。 据悉,中心由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和一名特邀调解员联合驻点办公,法官参与调解,构建了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法院法官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法院与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主体的业务平台贯通、解纷资源聚合、诉非联动衔接、工作信息共享。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513起,为群众提供了集中、专业、高效的纠纷化解司法服务。 “东湖人民法庭不断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探索司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福建省人大代表江铭福对东湖法庭深化诉源治理、打造“美丽枫桥”的工作成效表示了充分肯定。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朱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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