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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明知工作的地方是诈骗窝点,仍持续提供餐饮服务25个月。近日,由漳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没收非法获利11万元。 经查,2019年11月,刘某成伙同刘某青、刘某日(均另案处理)等人,从漳平出发前往云南边境地区,偷渡到缅甸某产业园。2020年3月至2022年4月,刘某成明知某产业园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在该园区食堂当厨师,专为诈骗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据统计,刘某成在诈骗园区提供餐饮服务时间长达25个月,从中非法获利11万元。今年2月,刘某成投案自首,并于7月2日退出非法获利11万元。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杨小琴 凌丽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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