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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6日讯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 据了解,黄某英与李某于2022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小丽由父亲李某抚养。离婚后,李某将小丽丢给父母抚养后不管不顾,还多次辱骂、殴打小丽。黄某英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多次走访学校、村委会向老师和村干部了解小丽的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经核实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长期不在家且有赌博恶习,李某父母年迈,无力帮衬小丽的生活和学习,而黄某英对小丽的照顾始终未间断。经征询小丽本人意愿,其表示希望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考虑到李某对变更抚养权有抵触心理,建宁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分别对李某和黄某英给予心理辅导,让双方更多地为孩子考虑。同时,邀请村干部上门与李某的父母沟通,分析双方抚养孩子的利弊,让他们意识到尊重孩子意愿的重要性。 经承办法官的多方努力与协调,李某及其父母最终均同意变更抚养权,黄某英则表示不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双方对探视权问题也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圆满解决。 (徐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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