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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探索完善法院干警平时考核机制,制定平时考核实施方案,通过聚焦指标设置、公开考核、灵活运用等三项举措,推动干部管理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该院将德、能、勤、绩、廉列为一级指标,突出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考察,将具体工作评价标准列为二级指标,全面客观评价干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确定指标的具体得分,使考评量化有据可依。 同时,该院坚持过程公开,通过干警自评、同事民主互评、部门负责人评价、主管院领导对考核结果总体把关等方式,实现日常化管理、精准化评价的有机统一;坚持结果公开,及时公示平时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对象,并赋予异议权。 此外,该院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相结合,实现平时考核结果应用实效化;将平时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相结合,树立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将平时考核与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利用平时考核及时发现干警在思想、能力和作风上的长处与短板,通过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干警成长进步。 (施婕妤 陈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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