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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3:26:51

盗伐杂木薪材获利 被判刑罚认购碳汇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近日,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郑某、吴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以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刑罚,并分处罚金3000元。

经查,2023年2月至4月期间,郑某单独或伙同吴某多次在集体山场盗伐杂木薪材,并将林木运至木耳种植户或菌棒加工厂,以440元-460元/吨的单价出售。郑某从中获利4342元,吴某获利2754元。经鉴定,郑某、吴某非法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15.73.立方米,造成碳汇损失5025元。审查起诉期间,县检察院积极引导俩人认购碳汇,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该案碳汇损失现已全部缴纳到位。

据悉,今年以来,浦城县检察院共办理涉林案件9件13人,引导案件当事人自愿认购碳汇损失1.2万多元。

(杨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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