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财产被外省法院多头查封,石狮法院异地跨省交叉执行———— 数百万执行案款集中兑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这个案件执行难度大,能讨回来这么多案款真的很不容易,谢谢你们!”日前,石狮法院将执行案款线上发放至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某银行账户,其代理律师感谢道。 申请人某银行与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判决确认,蔡某应偿还某银行借款25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蔡某迟迟未履行,某银行向石狮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查发现,蔡某在该院另有多起案件未履行,涉案标的达800多万元。为何多起案件均未能执结? 原来,该院通过查控系统查到蔡某在江西九江市某工业园的财产信息,但该房产的土地和地上建筑分属不同法院首封,存在查封法律关系上房地分离的问题,加之存在部分租户提出租赁异议,该院一时无法直接对该厂房进行处置。且房产地处外省,异地执行难度较大,导致财产变价程序无法快速推进。 财产无法变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就无法兑现,案件陷入僵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案件迎来转机。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及省高院、泉州中院对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石狮法院集中开展交叉执行专项行动,针对跨省执行难题,建立异地执行专项台账,明确该类案件由执行局长亲自调度包案,强化对外统筹协调。 “案件承办人要提前和财产所在地法院沟通协商,争取当地法院能够最大限度协助我们此次执行工作。”今年6月,该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财产控制及处置程序、交叉执行可行性进行仔细研判与论证分析,最终确定该案由执行局负责人牵头、副局长配合、承办法官主办。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协调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法院,统筹交叉执行蔡某房产的具体事项,促使财产处置程序顺利启动。 “为便于涉案财产处置,可否将地面上建筑物的处置权交由我院?”执行法官主动商请相关法院移交财产处置权,之后协同柴桑法院商榷交叉执行具体程序细节。 经双方法院多次协商,上述房产的评估、拍卖事项顺利交叉至柴桑法院启动执行。后被执行人蔡某的房产由柴桑区法院成功拍卖,成交金额达 675万元。 在顺利向买受人移交案涉房产后,柴桑法院及时将相应拍卖款汇至石狮法院。目前,石狮法院已对案款依法进行分配,并按比例发放至被执行人蔡某所涉多起案件的申请人手中。 “此次顺利执行的关键在于取得了涉案房产的完整处置权以及柴桑区法院的全力协助,最终推动交叉执行落实落地。”石狮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蔡国胜表示,交叉执行打破“时空”壁垒,不仅极大减少了异地处置的成本,同时也带动了异地法院在完善协助执行体制机制方面的司法实践,为后续执行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新思路。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许自猛)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