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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男子充当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冒充老师骗取钱财。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举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底,张某举为牟取非法利益,与电诈分子通谋,用U币做抵押,为电诈分子收取诈骗所得资金,并按诈骗所得的32%获取违法所得。 5月的一天,张某举在上线的指使下戴假发、口罩进入古竹乡某村,冒充被害人孙子的老师,骗走2万元现金。后被害人及时发现并报警,当日下午18时许,张某举被抓获,现场扣押被骗现金19640元。 (张红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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