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10-18 12:18:14

明溪县用心用情绘就平安新图景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景美 业兴 人和

————明溪县用心用情绘就平安新图景

“千年鸟道护道者”,“归化新智创”知识产权办案团队,“蒲公英”法治文化促进中心…………看似毫无关联的背后,是明溪县政法各部门忠诚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不断聚焦“人”“事”“服务”等重点工作,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防为先

让保护合力更深一层

“停下,那只鸟好像被困住了。”7月29日上午,正在田野里巡逻的瀚仙镇“护道者”联合巡防队队员小吴敏锐地发现一只大鸟似乎被困在田埂中,民警叶光祥立即上前观察,发现是一只白鹇被编织袋线头缠住了。

在不刺激到白鹇的基础上,叶光祥缓缓靠近,小心地将白鹇被缠住的身体解救出来。“小吴,这鸟受伤了,你把它送到动物保护站去救治。”叶光祥边说边将白鹇交给小吴,而自己则带着其余队员向着山林深处继续巡逻。

像这样的巡逻救助,是明溪县公安局以全面实施林长制为抓手,深化“林长+警长+网格”融合运作的常态。

明溪县境内森林覆盖面积达81.96%,每年有210种、5000万只候鸟在这里迁徙往返,被誉为“中国候鸟旅居”小城。在这条“繁忙”的通道上,明溪县公安局于2022年9月强化派出所同君子峰保护管理所、林业站、综治办、司法所四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席会商等工作机制,将全县180名护林员纳入警务网格,联合组建9支候鸟“护道者”联合巡防队,激活生态警务基层“神经末梢”,着力构建跨部门“生态护鸟共同体”,扣紧“主防”链条。

机制运行以来,联合巡防队共开展巡防274次,鸟类救助行动15次,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3只、领角鸮1只、白鹇2只、红头咬鹃1只。

打击为要

让知识侵权更少一点

《出走的决心》《只此青绿》等一部部热播院线电影,居然可以在网上免费点播,让不少网民趋之若鹜点击,却给版权方造成巨大的损失。侵权者仅简单复制粘贴就获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并以此获利,让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个“商机”。

2023年4月,明溪县检察院办理了明溪县首例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间,柯某某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利用个人“特长”将影视剧转载到其个人运营管理的网站及“某某影院”APP上,提供给网民免费观看,收取广告播放费用,非法获利35万余元。柯某某到案后,明溪县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柯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降低了商标所附商品的品牌价值,扰乱了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破坏了消费环境。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成立“归化新智创”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一体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积极与县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9人。

[page]

质效为本

让争议化解更快一些

“没想到我们两个村长达十几年的林权纠纷,在你们调解下,这次终于圆满解决,非常感谢!”不久前,明溪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十几年的山林权纠纷,困扰两村十几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5月,甲村党支部书记来到明溪县司法局,欲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对乙村颁发的林权证,其认为该林权证包含了甲村的山场。在充分了解事情原委后,明溪县司法局立即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依托明溪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双方村民代表、县自然资源局、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调解处理,并组织他们进行现场勘验,对照地形图进行实地核查,现场对争议山场边界具体位置进行指认,先后经过二次调解和三次现场指认。

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两村对该山场边界线达成一致,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起长达十几年未决的行政争议,通过争议化解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出口和方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明溪县司法局坚持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将调解优先理念深入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流程,坚持每一件个案“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努力降低行政程序空转率、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复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快速化解行政纠纷,案结事了。

(本报记者 彭冬晴)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