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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协同龙岩市总工会探索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保障劳动者权益。 龙岩市检察院建立案前预防机制,聚焦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重点问题,据情况公开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建立协同监督保障,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人、残疾、老年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工会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结合具体违法情形依法开展监督,助力工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 为更好维护好劳动者合法,该院通过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人社”协作联动机制,与共建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共促共建“驿站枫桥”维权服务机制;依托“驿站枫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的优势,将法律职能延伸至劳动争议最前沿,强化了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法律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并充分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协助调取证据、促成检察和解等法律职能,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化解。 (通讯员 崔秀闽 杨雯珺 记者 邱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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