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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诈骗案一审判决生效,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数年前,林某某经朋友介绍接触到一个境外赌博网站,从此沉迷网络赌博一发不可收拾,仅有的家底很快败光。2023年上半年,为筹措赌资,林某某开始吹嘘其人脉关系,谎称其认识一些大领导,可以通过领导以二三十万元的价格拿到莆田一些中学的入学、借读名额。 为取得被害人的充分信任,林某某先是向被害人短期借款数万元,尔后一两天内即连本带利归还,打造“言而有信”的人设,并且有意向被害人透露其借钱是在做倒卖读书名额的生意。时机成熟后,林某某便向被害人提出合作投资,由被害人垫付向“领导”购买读书名额的资金,其负责具体操作,赚取的利润与被害人平分。而为彻底打消被害人的疑虑,最初的几笔投资,林某某一般在当日或次日就将垫付款和分得的利润转回被害人账户。“快钱”生意让被害人尝到了极大的甜头,渐渐对林某某放下了戒心,投资的名额个数也从一两个逐渐增加到四五个、六七个。2023年9月底,林某某两三天内在赌博网站上连续输了200多万元,“资金链”彻底断裂,致案发。 经查,林某某诈骗金额近300万元,单个被害人最多被骗140余万元。而在这期间,林某某还另外以帮助多名学生办理入学的名义,骗取财物20余万元,诈骗总金额达300余万元。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方明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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