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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许某因生产经营跨区域往返活动经常性外出请假一事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帮助其获得请假批准。 今年9月29日,社区矫正对象许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许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生产采购类项目,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往来于福州、尤溪。为方便工作,许某向尤溪县检察院提出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申请。该院收到申请后,立即予以调查核实,调取许某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职务等证据材料,对其请假事由真实性进行确认。 为保障许某的合法权益、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尤溪县检察院依法召开许某经常性跨区域活动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听证员等共同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和听证需要解决的问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介绍了许某社矫期间的表现情况。 鉴于许某在矫正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现实表现良好、确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许某的申请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同日,该院向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批准许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 (郑世贤 陈家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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