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外表不起眼的电子烟,实则掺入了依托咪酯等管制类精神药品,一旦沾染,将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近年来,建瓯市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建瓯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上头”电子烟的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醒侦查机关要注重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进行。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该院坚持快捕快诉,今年以来受理涉未成年人有关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类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 同时,该院主动发挥未成年人综合履职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与相关监管单位召开治理未成年人吸食“上头”电子烟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就当前涉“上头”电子烟问题的新形势、新特点,从加强查处监管、预防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作深入探讨和交流。通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上头”电子烟侵害的监管合力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进社会治理。 此外,该院还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紧抓“开学季”“禁毒日”“禁烟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烟草部门在辖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宣传,加强对辖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警示教育,加大对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告诫宣传,引导各类销售主体坚守底线,引导社会对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的“零容忍”,引导经营者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呵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吴芳)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