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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1:10:37

尤溪法院审结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汽车销售开车行 三年“吸金”一亿四

————尤溪法院审结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一个月销售小车30多辆,购买新车垫资需要大量资金,月息5%-6%。”詹某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回报,非法吸收25人投资近1.5亿元。近日,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尤溪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杰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高利引诱 大量吸金

2018年,作为车行一名普通的汽车销售员,詹某杰发现仅是简单的一进一出,一辆车就能净赚几万元。次年,已不满足几千元工资收入的詹某杰选择辞职,于2020年1月在尤溪县西城镇开了一家车行。

车行成立后,一道难题摆在詹某面前:做汽车生意,购买新车要先垫资。本钱不够怎么办?一番思考之下,詹某杰决定找亲戚朋友借钱。

詹某杰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堂哥詹某盛,在詹某盛的帮忙介绍下,邀请其他人到车行实地考察,并现场加入名为“汇金分销二线”的微信群。詹某杰将客户的订车信息和需要垫付的资金发在群里,由大家共同垫资,待客户单子结算后,按垫资金额进行分红。

由于资金回笼周期短,利润高,分润及时,加上詹某杰平时为人大方,经常帮朋友安排娱乐买单,在一传十,十传百的影响下,投资者纷至沓来,有的甚至从其他人低息融资,再高息借给詹某杰。

然而,靠车行卖车的利润已经赶不上借款的利息。从2021年6月开始,詹某杰将借来的大部分钱用于支付之前借款的利息,并开始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搪塞投资者,导致买进的车只能抵押给投资者,没办法交付给实际买车人。

引导侦查 精准办案

2022年4月,尤溪县公安局接到叶某报案,称自己借给詹某杰220万元,陆续收到30多万元的“分润”后,无法联系到对方。同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几日后詹某杰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3年5月,尤溪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精准、高效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详细梳理和筛选数据,对每名投资者的报案笔录,提交的借款合同、转账、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等进行仔细核对。由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交易方式多样,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借款次数达数百次,该院便引导公安机关聘请第三方进行专项清查。

针对部分被害人不配合公安机关制作笔录等问题,承办检察官向被害人详细告知法律后果,并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补充制作笔录、电话录音等方式完善证据链,审慎、准确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数额以及报案人的实际损失数额。

经查,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詹某杰共向2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2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745余万元。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刘春凤 曾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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