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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3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定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八万五千元。 罗某和戴某是大学同班同学,毕业后两人均从事外贸工作。2009年至2011年间,罗某因经营外贸业务资金不足,多次向戴某借钱周转。戴某先后借给罗某300余万元。2011年至2018年间,戴某多次催要欠款,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无力偿还的罗某起了坏心思。2018年9月,罗某向戴某及多名亲友表示,与其合作的外贸代理商幕后老板陈某已经从海外追回大批资产,并处理了其在国内的固定资产,将用于偿还债务,另会拿出大笔资金帮助大家发展,以作为之前欠款的回报。 2019年春节后,罗某在厦门湖里区组织了一场饭局,安排其在浙江义乌认识的朋友刘某扮演大老板“陈某”的角色与戴某等人见面。饭局上,刘某表示,海外的钱很快就会到位,到位后将拿出一大笔给戴某等帮助过他的人。之后,罗某又多次组织刘某到永定、漳州等地开展聚餐等活动,戴某等人对“陈某”的身份和即将获得大额资金一事深信不疑。 2019年6月始,罗某不再满足于缓解还债压力的初衷,其虚构了一个“心如初”异姓家族,向戴某表示“陈某”的巨额资金到位后会给予进入家族的成员高额的回报。戴某的亲友等十余人通过戴某的介绍进入该家族。此后,罗某以“陈某”信仰佛教要上香,海外资金回笼需要手续费、过桥费、招待费等为由,向进入“心如初”家族的成员索要钱财。 2019年8月下旬,罗某以为了大家更好分到“陈某”的事业发展基金为由,又建立一个亲友框架,以各种理由向亲友框架内的人员索要钱财。因“陈某”的巨额资金迟迟没有到位,“心如初”异姓家族及亲友框架内的成员开始产生怀疑,持续向罗某施压。为了让“陈某”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深入“心如初”家族等的人心,2020年8月,罗某为了安抚人心,在其虚构的“陈某”老家漳州夜场KTV雇请黄某、崔某等五人(均另案处理)扮演“陈某”的儿女,让他们与“心如初”家族的人多次见面。 经查,罗某为逃避偿还债务,虚构代理商老板将回笼大笔资金,伙同刘某等人进行角色扮演,共骗取戴某等人共计336万余元,刘某从中获利6万余元,其余资金被罗某用于吃喝玩乐、买彩票等。另查明,罗某本人还注册了多个微信,在微信上扮演“陈某”的管家、妻子、助理等角色与受害人周旋。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廖翠华 赖好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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