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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1:13:20

10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0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向大会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85367件。

2024年9月9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培育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作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介绍

关键词1:检察护企

【案例】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抢注商标、恶意篡改商品详情后对平台电商实施敲诈勒索案件中,积极引导侦查,准确认定该案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将涉案金额从5万元追加到200余万元。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罚。

【解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化落实17条检察举措。把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同责同罪同罚要求落实到履职办案中,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93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436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19件。依法惩治恶意阻工、恶意维权、“按键伤企”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248人。着力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监督立案、撤案11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7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4件,督促解冻资金2200余万元。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66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空壳公司”623家,推动144家企业完成从业禁止整改,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96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知剑”品牌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图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程送来牌匾,感谢检察院维护企业核心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护企”工作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龙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铁物流园项目办外协专员 张桂琴:

近年来,我们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着更多、更大的挑战和风险,亟需一个平等、有序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深入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我感受到“检察护企”有力有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资更放心、发展更有信心!

关键词 2检护民生

【案例】

建瓯市一对残疾人夫妇因女儿被挂名为公司高管导致低保待遇被取消。建瓯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残疾人夫妇未与女儿共同居住生活,且其女儿虽在工作中被企业负责人挂名为公司高管,但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该公司也已于2022年被注销。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该残疾人夫妇的低保待遇得以恢复。

【解读】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自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9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619件。全链条打击非法采集、提供、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16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8件。守护百姓“救命钱”,严惩医保诈骗犯罪131人。依法保护妇女生命健康、平等就业、人格尊严,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66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8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58人。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与省住建厅、民政厅、残联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代表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总监 侯艳梅:

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持续做实“检护民生”,尤其是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水平提升,推动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综合治理,督促开展食用农产品、餐厨废弃油脂等专项监督工作让我印象深刻。小切口体现大民生,我省检察机关精准对接相关民生领域改革部署,以更多真招实招有效提升“检护民生”实绩实效,我为此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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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3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例】

“两人均未满18周岁,且都是初犯,非法性目的不明显,未造成严重后果……”陈某和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该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陈某进入一家餐饮后厨学习厨师技术,永定区检察院联合该餐饮单位共同做好陈某的监护帮教;李某则继续留在学校读书,他的观护帮教工作由检察机关和学校共同开展,实现异地帮教。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严重的依法起诉2327人,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1人。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检察办案与专门矫治衔接,福州、莆田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止升转降。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惩处2332人,注重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聚焦校园周边安全、网络游戏等领域,办理涉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98件。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欧争青:

我是一位校长,也是一位教育系统的人大代表。法治教育应从娃娃抓起。近年来,通过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我注意到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综合司法保护。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群体,不断增强孩子们的法治意识,更好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堤坝。

关键词 4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案例】

日前,经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仓山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等分别判处罗某辉等19人有期徒刑16年至1年7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省检察院部署开展“评庭、评案、评选”活动,图为三明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条线听庭评议活动在永安举行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监督立案987件、撤案3906件,追加逮捕598人、追加起诉366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56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5842人、不起诉161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03件,法院已审结16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28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开展巡回检察102次,纠正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问题834个。持续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范适用,提出纠正意见739件;推动建立假释“白名单”制度,依法促进假释适用。承办内设机构改革后首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科特长发展中心主任兼教务处副主任 陈永民:

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优化营商环境、做实检察为民、助力两岸融合等方面,政治站位高,工作抓得细,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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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5深化民事检察监督

【案例】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时,敏锐发现陈某某可能存在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骗取调解书后参与执行分配、干扰法院正常执行活动等行为,事实全部查清,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得到法院全部采纳。虚增的120万余元债务、利息得到纠正,陈某某也获有罪判决。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注重办理有司法纠偏引领价值的案件,提出抗诉56件,改变率97.7%;加强同级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6件,改变率94.7%。对12件职业放贷系列案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帮助借款人免予支付不当高额利息4000余万元。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284件正确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82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19件。监督纠正“假官司”140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8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600余万元。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何宝平:

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希望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彰显法治担当,聚焦群众关切敏感领域,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让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关键词 6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案例】

三明66户236名村民被征迁安置后,因相关部门未及时办理建房用地手续面临强制执行。三明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并推动完成用地审批,化解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5件,对行政诉讼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92件。对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814件。与省法院、司法厅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检察环节化解行政争议282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04件;对被不起诉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4155件,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罚3613人,既防止“以罚代刑”,又防止“不刑不罚”。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社会委委员、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 韩韬轶:

建议从小切口入手办好典型案例,进而纳入立法进行补缺,形成制度。比如“小过重罚”的小作坊、小餐贩案例,关乎整个社会的利益,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检察官在真正在为群众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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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7深化公益诉讼检察

【案例】

平潭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医疗机构、景区、交通运营站点等场所未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军优抚对象全面实行优先优待政策,于是向实验区医疗、旅游、交通等主管部门制发磋商函,并联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集相关主管部门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就整改难点和整改措施进行交流探讨,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3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758件、民事公益诉讼576件。坚持按照“诉”的标准把握办案要求,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00件,主动履职整改率99.8%;对检察建议后仍未整改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裁判支持。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长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74件。探索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拓展“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泰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梁求玉:

检察机关以创新方式做好古城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工作让我印象深刻,看到自己家乡在修缮和保护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我感到十分欣慰。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勇担当、显作为、尽职责,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让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关键词 8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

【案例】

泉州市检察院向某金融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力纠正不规范经营风险,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获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83件,均被采纳。深化与被建议单位协作配合,推动从办理向办复、办实转变。聚焦易燃易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办理安全生产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269件。以检察建议推动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3965个、“关停并转”机构24家。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汀州小学副校长 黄梅发:

检察机关能够围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更高层面的社会治理,持续做实了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值得点赞。

关键词 9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案例】

黄某与古田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信访之路走了4年,无奈到古田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成立办案组对黄某诉求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就经济损失如何赔偿举行听证会。最终,双方权衡利弊得失,当场就补偿经济损失签订调解协议。该公司在第二天就履行了协议。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收群众信访2571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99.4%。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对因案致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1750余万元,办结化解最高检交办的22件重复信访积案,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接访1494件,涉检信访、重复信访量均呈下降态势。省检察院对办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刑事裁判文书送达等问题开展类案反向审视,推动省级层面完善制度规范。

【代表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永泰县希安油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卢玉胜:

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办好为民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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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10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案例】

2024年6月4日,漳州市检察院、芗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师生、家长代表等40多人参加。

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新时代新福建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和回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319条。办结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14件,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审议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6件。省检察院分5批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跨地域交叉视察检察工作,三级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856人次。协同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常态化做好阅卷服务,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情形46件。举行公开听证3162次,让公平正义可听可感。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天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巧容:

我对检察机关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印象深刻。我多次受邀参加检企座谈、检察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等检察活动,更加切实体会到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公正上作出的贡献。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完善联络机制,创新拓宽联络渠道,丰富联络内容,让检察工作与代表委员履职继续保持“双向奔赴”。

2025年,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
一是在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二是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上主动作为。依法严惩严重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协同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有力惩治腐败犯罪。强化检察履职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深化检察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涉台检察先行先试,深化闽台法学法律界交流交往。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建设文化强省。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三是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上贡献力量。常态化做好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部署,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加强对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更好维护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灵活就业者等群体合法权益。
四是在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上彰显担当。深入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质效。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着力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发布公益诉讼福建检察实践10周年白皮书。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五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取得实效。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一体推进选育管用,加强涉外检察等人才培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做实警示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树牢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

(雷闽娟 郑恬恬 房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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