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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感谢法官,我收到施某某的6.6万元了,我这就去法院办理结案手续!”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军嫂刘某某打来的电话,为法院高效快捷执结劳务合同纠纷案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是一名现役军人。2024年2月,吴某某与其妻刘某某为装修房子,与施某某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因施某某未能按期完成装修,双方签订《装修公司退款协议》。后因施某某仅退还3万元,余款未退还,刘某某多次向施某某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施某某返还装修款并支付违约金、律师服务费合计8.1万余元。 尤溪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吴某某为现役军人,遂迅速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优先立案,并引导二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成功查封施某某名下的一套房产。2024年11月15日,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施某某于11月18日向吴某某、刘某某返还7.1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施某某仍未履行,吴某某、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吴某某是现役军人,尤溪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一名执行法官专人优先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施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因施某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遂到施某某被保全查封的房产处张贴拍卖公告。施某某见法院动了“真格”,急忙与执行法官、吴某某、刘某某联系,并向亲友筹集款项,一次性向吴某某、刘某某支付6.6万元,吴某某、刘某某同意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林丽平 吴诗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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