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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0:11:10

连江法院联动执行 一次办结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多亏法官帮我把房子的事情解决了,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连江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林先生赠送的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锦旗。

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说起。该案是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周某某撤销权纠纷一案。因孙某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需向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经福州鼓楼法院调解生效且执行立案后,孙某某将个人独有的房产变更为孙某某、周某某夫妻共同共有。林某认为孙某某的行为导致可供执行财产减少,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遂诉至连江法院,请求撤销孙某某变更房产所有权行为。连江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孙某某将名下房产变更为孙某某、周某某夫妻共同共有的行为,并判决周某某配合将房产恢复登记于孙某个人名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上述义务。

由于上述房产首封法院为鼓楼法院,连江法院为轮候查封,执行法官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多次与鼓楼法院、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沟通协调,希望能尽量减少申请人的奔波,尽快将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确保申请人权益的实现。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取得一致意见,通过三方共同联动一次性办结,将登记在孙某、周某名下的房产恢复登记于孙某个人名下,由鼓楼法院继续查封,有效推动林某债权的实现。

此次执行,通过与兄弟法院、协执单位之间协同办案,将申请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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