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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0:03:48

小车违停引发“鬼探头”事故 法院:三方分别承担责任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在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也就是视野盲区,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正常行驶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因为事发突然,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因此被称为“鬼探头”。近日,漳平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超速司机、违停车主及“鬼探头”行人监护人等三方分别承担责任。

经调查,2024年2月(雨夜),王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漳平某路段时,因路边违规停放的小型轿车(郑某所有)遮挡了往来双方的视线,导致王某未能及时看到从该小型轿车后方跑出的横穿道路的6岁儿童小明(化名)。为避让小明,王某紧急刹车导致摔倒,造成自身受伤及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发现,事发路段限速30km/h,王某的行驶速度约为34km/h,系超速行驶;未成年人小明在事发路段玩耍时,身边并无监护人看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雨夜视线不佳的情况下,仍然超速行驶,且经过停车区域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主要过错,自负70%责任;小明在事发路段奔跑行走时未对机动车道上的安全情况进行观察,其监护人放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独自在道路通行,未能履行应尽的监护义务,小明父母承担20%责任;郑某的小型轿车临时停放在事发路段非规定停车区域,阻碍往来双方视线,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郑某承担10%责任。

法官提醒:

“鬼探头”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因此,无论是司机、违停车主还是家长,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成为“鬼探头”事故的“推手”。针对司机,速度每快1公里,责任就要多1分,途经学校、居民区等区域需加倍警惕“鬼探头”,切勿让低龄儿童独自上路,日常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不要让孩子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随意奔跑,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违停车主,一次违停的代价=罚款+赔偿+保费上涨,同时,停车时需选择合理合规的停车区域,避免图一时方便而成为事故的“隐形帮凶”。

(邱玉香 通讯员 陈绍健 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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