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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4日讯 近日,石狮法院联合石狮市工商业联合会揭牌成立“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站”,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同时,举行聘任仪式,聘请29位石狮市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商事调解员。 根据合作备忘录,石狮法院与石狮市工商联以民营企业工作站为基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情况反馈、纠纷联调、“破解执行难”联动协作等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围绕石狮市高质量建设贸工联动、全域共富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主动服务、问需于企,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司法服务模式。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基本原则,统筹民营经济主体、要素、规则、秩序统一保护,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其中,石狮法院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诉讼纠纷,邀请、委托石狮市工商联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或根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点案件,石狮市工商联协助做好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尊重服从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赵闽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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