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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3月12日,三明市检察院起诉的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当庭达成调解。 庭审中,三明市检察院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就被告三明市三元区某刺青店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并结合案情及社会公益损害后果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被告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认同,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检察机关、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对被告开展从业教育。 此前,三明市检察院通过日常办案,注意到部分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文身现象。为此,该院梳理全市涉案未成年人文身情况,查实本案被告刺青店存在不核实年龄、明知是未成年人依然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问题。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决定依法对侵害公共利益的三明市三元区某刺青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推动行业整治才是标本兼治的最优解。三明市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座谈磋商,促推共管共治,以检察履职实现“办案——震慑——治理——规范”的法律监督路径。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黄岳平 李婉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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