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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我省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开展情况。 2024年,我省有针对性地在全省部署开展了药品领域“四清”行动,并取得良好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药品监管难题,有力推动我省药品市场秩序向好向优。 在“清源”行动中,我省专门编制了临床试验法规学习题库,并对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培训;开展了对全省51家临床试验机构共162个专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342条,约谈(告诫)5家、取消备案机构3家、取消备案专业18个、责令暂停试验7家。在“清责”行动中,我省于全国率先出台“委托生产办事指南及程序规范”;检查委托生产企业96家,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481条,约谈1家,责令停产8家,依法注销4家,立案查处1家。在“清网”行动中,我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时开展网售行为监测,全省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网店)80万余家次,检查网售企业1.1万家次,查办案件240件,罚没金额575万元。在“清规”行动中,我省联合省卫健委于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分级分类明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全省2.3万家医疗机构参与“规范化”药房建设、覆盖率达80%;组织检查医疗机构2.1万家次,查办案件1153件,罚没金额13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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