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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创新 激活经营主体 “感谢法官为我们提示法律风险,帮我们树立合规意识,避免直接进入执行、破产程序。”2024年3月27日,仓山法院执破直通合议庭送法入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感谢。 此前,因该公司未履行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员工熊某于2024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随即告知执前调解、执行转破产机制,熊某同意调解。 执前调解期间,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保全、防止财产转移,发现某商贸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同年2月,法院研判认为其可能资不抵债,合议庭走访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破产预警告知书》,但公司称尚在经营,希望宽限时日。经协调,同年3月21日,某商贸公司一次性履行义务,熊某债权得以100%清偿,公司避免进入执行、破产程序,双方权益得以保障。 这是仓山法院以经营主体需求为着力点,创新执破融合模式的缩影。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2024年,共移送“执转破”案件500多件,盘活资产75亿元,推动某大厦等烂尾楼复工。 福州中院创新“执行管理人”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资产清算处置;出台《“预查废”机制工作规程(试行)》,依托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金融执行案件“预查废”机制,助推金融案件矛盾执前化解;联合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召开金融案件清收执行专题座谈会,向金融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2024年共化解金融债务98.76亿元。其中,晋安法院以“法官监管+平台自售+带封过户”财产处置模式办结福建首例不动产“带封过户”案,为多元化财产处置提供新路径;福清法院以“交叉执行+执破融合+府院联动”模式推动福州某化工集团公司土地和设备以7.8亿元拍卖成交,成功化解地方支柱产业金融风险。 一案一表 强化监督管理 “将厚厚的执行案卷浓缩成一张表,这张表记录了案件基本信息、详细财产状况、处置进度、时间节点等。”在2025年执行工作部署会上,福州中院分管领导向各基层法院总结推广这种管理模式。 为强化团队成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防止重大、复杂案件“一人包案到底”,福州中院制定财产处置案件分时段监督机制并设计《个案财产细表》,要求从查控到结案全流程实时更新。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团队长、院局领导可利用“一案一表”加强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有效破解强制措施采取不及时、财产处置不规范、案件交接不到位、阅核评查不深入等问题。 为更好地落实执行案件监督工作,福州中院还出台《关于完善执行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执行人员相关权力和责任的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强化内部监督。依托全省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平台,“清单式”管理未结案件,落实“清风系统”异常预警、有财案件督办等机制,打通财产处置“中梗阻”,防止执行案件节点超期、违规办理、久拖未结。2024年,福州两级法院成功拍卖处置标的2785件,成交额超76亿元,各项财产处置数据稳居全省法院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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