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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21:23:15

闽侯法院全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闵丹丹 赵逍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宽严相济

法治阳光照前路

“我们这样肯定不能养,怎么养?”

“那看看谁要孩子的,卖了?”

在涉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中,一些触及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行为,如同阴霾笼罩在人们的心头。2021年4月,于闽侯县某工厂内务工的左某与曹某二人婚外恋后同居。2022年1月,他们产下一男婴,然而,这个本应被爱与期待环绕的新生命,却不幸被卷入了一场罪恶的交易。

左某与曹某竟商量以9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游某。2022年2月19日,游某等人转账8万元给左某、1万元给曹某收买男婴。此后,游某将男婴带走抚养至案发。案件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左某、曹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以9万元价格出卖亲生儿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到被告人左某、曹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左某、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这不仅是挑战法律红线,更是突破道德底线。法律的严惩是对其应有的制裁,更是为保护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经办法官如是说。

法如明镜,映照世间善恶;护“未”初心,驱尽成长阴霾。闽侯法院始终秉持依法严惩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通过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判处特殊职业的被告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消除“重操旧业”隐患。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对未成年被告人“宽容但不纵容”,推广圆桌审判、“1+5+N”等工作机制,妥善把握未成年被告人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让法律援助与社会调查双管齐下,更好地教育、挽救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2024年以来,闽侯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判处未成年人犯罪30件,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8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人。同时,该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持续发力,少年法庭于2024年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进一步夯实了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法治根基。

“我们不仅要审理案件,更要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这是闽侯法院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工作的初衷。协调做好被害人救助工作,持续追踪案后情况,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全方位守护他们的身心健康,让法治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驱散阴霾,护航成长。

每一次普法的脚步,每一份细致的关怀,每一项用心的举措,都是为他们点燃希望的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闽侯法院将继续倾力护航,让每一棵幼苗在法治的滋养下都茁壮成长,绽放出最灿烂的青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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