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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4:17:53

从“三人婚礼”事件看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

作者:记者 张嘉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婚姻不是秀场,岂容“闹着玩”?

——从“三人婚礼”事件看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

近日,一份“三人婚礼”的电子请柬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3人高调秀恩爱挑战一夫一妻制,酒店紧急取消预订划清界限。这场荒诞的“三人婚礼”策划,最终在警方干预下草草收场。

婚姻被当作“闹着玩”的噱头,法律边界被肆意践踏,其中的法律问题与责任边界引发网友热议。对此,记者邀请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深入解读。

事件回顾

4月17日,一张婚礼请柬在多个社交平台引发关注和质疑。请柬显示:新郎吴某将同时与新娘周某、陈某在贵州省毕节市某酒店举行婚礼,并配有3人身穿婚服的合影、视频。

随着热度的发酵,当地民政部门与警方介入调查。最终确认,两名“新娘”分别为男子的前妻和现任未婚妻,所谓“一夫两妻”不属实,警方已对三人进行劝导教育,新郎将仅与现任未婚妻成婚。4月17日,涉事酒店宣布单方面取消此次婚礼预订,表示预订方并未如实告知“三人婚礼”这一特殊情况。

问题①:举办“三人婚礼”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律师解答

蔡思斌律师:“婚姻自由”不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挡箭牌。我国法律遵循一夫一妻制,这也是当代文明社会的统一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三人婚礼”中,如确为一男两女结为夫妻关系,即构成重婚或伪造婚姻关系,严重违反婚姻法定制度和社会伦理规范。虽然经核实当事人并未真正同时结婚,仅为婚礼形式上的“共同举办”,但若存在误导性内容或公开宣称一夫多妻,则已触及法律边界,可视为挑战一夫一妻制度的社会行为。

这3人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其中二人领证了,又共同与另一女性公开办婚礼、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二是,3人都未领证,公开办婚礼、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涉嫌事实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若此次婚礼是完全虚构信息、恶作剧,则涉嫌扰乱社会治安,会被治安处罚。3人通过炒作博眼球,系对公序良俗的直接挑战,若产生负面舆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题②:办婚礼但不登记,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蔡思斌律师:办婚礼但不登记不构成违法,但这种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婚姻关系,无法享受婚姻关系带来的法律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合法登记手续。结婚必须依法登记,完成登记后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仅举行婚礼仪式、未进行婚姻登记,从法律上讲,这种关系不被视为合法婚姻,只是事实同居关系,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问题③:酒店取消婚礼预订,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蔡思斌律师:酒店是否担责,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便“三人婚礼”不违法,但只要严重违背社会普遍接受的伦理和道德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应承担责任。如果酒店在签署服务合同时,预订方并未将“三人婚礼”的真实情况告知酒店,因“三人婚礼”违反公序良俗,承接此类婚礼仪式可能使酒店形象及名誉受损。通过其他途径知晓该情况后,酒店有权要求确认服务合同无效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有定金之类的,可以直接罚没。

如果酒店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签署服务合同,在网络舆论发酵后才提出取消的,此时,双方将根据各自在合同签约过程中的过错来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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